教主於1984年第一次到台灣弘法,便有弟子追隨修行,勤修之下,效果顯著。鑒於當時台灣社會民眾大多對宗教知識缺乏、觀念不甚了解之情況,教主決定將修行功法及道理正式在台灣推廣,1986年10月,正式在台灣開始弘法,至此奠定法教佛法靈仙宗在台灣之先機。在更多人加入修行行列之後,正式成立台北分壇。教主常往來於台灣和馬來西亞,教導同修修功,逐漸確立了中心思想並建立行政管理制度,幫助同修在修練功法的同時,亦能步入行政修行之軌道。1990年,教主開始傳授法家氣功之大周天式,為達到廣傳目的,台北分壇開始向內政部申請並於1992年6月正式成立“旭光氣功”社會團體,取得合法地位,後更名為“中華民國佛法靈仙宗法家氣功學會”,之後為推廣法教宗教道理,向台北市政府正式申請成立了"台北市法教佛法靈仙宗學會",為廣傳法教奠定了基礎。上課及活動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