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教有兩大組織,供同修在行政的運作中,了解並遵守法家中心思想:職權、職責、工作崗位、修行、身份、本份、立場、場合等條件,配合內心的磨練,才能在人生中準確拿捏、進退有據,不盲從也不孤立自己。
一、護 法 團 行 政 組 織
負責掌管法教所有法學的功法知識、武修練功技術、培訓講法宣教人才、傳授宗教道理、中心思想,執行法教的各種宗教儀式。
正、副總護法:
教主委任,領導整個護法團、負責護持法教、法壇、靈界、教主與同修的形象、功法、道理,觀察、督促各部的正常運作,教導行政組織修行。
資料部:
負責收集所有法學的資料文稿,進行整理、規劃、分類。成立法教文獻的寶庫。
傳功部:
負責各階段武修課程,傳授各階段正規武修功法,及各種調整、治療功法,不定期的安排晉階考試。
宗教部:
負責教導各種宗教課程,如:師公訓示、師父語錄、宗教儀軌、符法應用等,主持法慶、初一、十五之五方貴人祭等各種宗教儀式。
講法部:
負責培訓高階同修成為講法宣教的講師,為宣揚法教做出貢獻。
氣功部:
負責並教導法家五式氣功,幫助社會人士,從自我鍛練中找回健康,培養堅強的毅力與耐性。
二、行 政 理 事 會 組 織
行政理事會執掌法教門戶,負責一切對外推廣與宣教工作;內部的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及人事管理,每兩年改選一次。
主席:
行政理事會之領導,主掌壇務的行政管理與發展,人事管理,關注行政理事會整體的發展。
署理主席:
管理學會內部一切事務及物品採購、維修工程、對內或對外講座會場地佈置。
副主席:
執掌對外的宣傳與推廣,關注法家氣功學會的發展,舉辦氣功講座及講法會,接洽社團或公司團體成立外訓班;為法家氣功學會氣功部行政顧問。
正、副秘書:
協助三位主席所需之秘書工作,處理壇際往來公務函件,對外新聞稿件。
正、副財政:
掌管法教財務,策劃尋找宣教的經費來源,收支帳目結算、報表整理。
委員(兩名):
監督行政理事會之運作狀況,提出糾正或建設性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