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教是以〝法〞為能量,以大宇宙無止盡的力量帶來 人間的智慧與知識,來教化人間。教導修行者靠自我的修行達到至高境界的一個修行途徑,其中就包括修心、修練、修改、修行、修道,法教強調每個個人的本份與 責任,更強調修行一定要在社會人群中確實的實踐與應證,將本身的精神力量傳達至大宇宙中佛界、法界及古佛的空間,獲得祂們的智慧演化成知識,再演化成有系 統的各種修練的方式,配合現代化的人生道理與種種實用價值觀來教化人間。
1.法教是修練派宗教
強調由本修起,從根本改起,當本命有成長、生命的能量增加,才能改善到命與運 。
2.法教是陰陽兼修的宗教
法教強調要鍛練陽身健康之外,更要注重陰體的修練,陰體法教稱之為本命,也就是一般人所謂的靈魂。如無陰陽兼修,無法達到內外輔助的作用,修練將祇是局部性、有限制的作用。
3.知命不認命,了解命而改造命的宗教,深知從自我的修練中才改變註定命運的鎖碼
了解自己今生的命理與運勢來自於累世好壞因果的累積,從中去蕪存精,修改不好的觀念,心態與行為,補充自己缺乏的學問與修養,創造不一樣的命與運。
4.法教屬新興改革派宗教
法教將宗教的精神與教義,融入二十一世紀現代的文字教育與生活中,不用梵文不用古字不咬文嚼字,解說簡潔、生動,令人容易了解宗教教化人性的內涵,可以立刻運用在現實的生活中而產生即刻性的效果。
5.法教提倡不持咒,不唸經,不依賴神明
法教尊敬神明的修行,神明是我們修行路上的老師、要學習的榜樣,經文是記載祂們修行成道的紀錄,凡人事事依賴神明的庇護與指引,缺乏向神明學習的精神,不明瞭唯有在自我意識下的努力與奮鬥才能得到行政界的認同而改變今生的命運。
6.法教主張:不流自己的血,不流他人的血,熱愛生命,不可自殺
成為人是很幸福的,有人的身體才有機會修行,改變因果、改造本命,我們珍惜自己的生命,也愛惜別人的生命,自殺無法真正從困境中解脫,祇是推託與敷衍生命中的責任與因果,來世投胎為人,仍需面對沒償還完的負債,自殺逃避的行為祇會帶來更痛苦的折磨。
7.分析靈界的真面目,釐清世人長久以來對靈界學問及宗教知識的誤解,恪守宗教本份應該做的事,社會慈善工作是以渡世人悟本勤修因果無來世為標準
法教打碎世人對神明的幻想,因不了解神明而產生的恐懼與距離感,法教清楚的分析靈界的神明又分為佛、法、道、仙、神等不同 的境界,存在於不同的空間,祂們的習性與得以成道的特質供世人學習。宗教的責任是教導世人要從本修起,從自我修練反省、修改、實踐做起,務必達到行善─自 己的言行舉止是善,不會損及別人的利益,製造別人的不便陷別人於不義,才能真正的利己利人,徹底的解決因果、不再墮入輪迴。
8.培養修行者,沒有信徒。鼓勵修練一世成道,脫離輪迴,培養成道者成為新生佛修自己本身的法,修自己的道行,修自己的法眼來看透人生中陰陽各個層面
法教教育培養具有文修、武修、行政組織修行的修行者,擁有多種變化能力的修行者,唯有接受法教全面性的教導而腳踏實地修法的人,才能創造不一樣的生命、新的契機。
9.法教修行者以今世的我的身份名號為代表,以今世我的模樣成為成道者的形象
以今世的我學習神明、菩薩、佛的行為,渡人的精神,而以今世的身份與名號成為神明中的一份子。
10.法教重視制度:注重人界規律,也重視各界靈界規律,不擾亂國家社會秩序,重視法治民主制度,遵守人界規律
法教是最遵守規律,極重視法治、強調嚴謹自律的教派,面對不同的身份,身為父母、子女、國民、公司職員,一位修行人均要遵守律法,因不同的身份、場合而轉換自如。
11.法教是入世務實的宗教,教導符合現時代的人生觀與社會觀,融入社會一切衣食住行,配合人間社會的習慣。提倡法家人生觀,以法家人物的習性為藍本而學習之
法家人物的習性是守法、積極、有活力、勇於面對困難決不退縮、善於運用各種方法,靈活的應用於各個不同的層面中而達到自己成功也幫助周遭的人解決問題、脫離困境,重承諾並付諸實際行動去完成,是社會中堅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