悖道而行。因此師公以「忌存狂妄護短念」 來要求修法者,無論是在面對生活或修行 時一定要持謹言慎行的態度。不管自己的 能力再強,條件再好,修得再突出,千萬 不可掉以輕心,狂妄自大,掩罪紋過,因 為我們仍有許多的不足與缺點需要去修 改,需要去突破,需要去進步。當有人指 正我們的過錯時,一定要虛心接受、誠心 感謝,認真的去修改,切勿以狂妄自大的 態度予以排斥、辯駁或一味包庇自己的過 錯。 至於「勤修因果無來世」也是師公啟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