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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教主尚握有生殺大權斬妖殺孽可使之毀





                   於一旦。








                             這個狀況實在令人難懂囉!難道天庭





                   律法,有體制外的管道嗎?!一個人犯下





                   的因果錯誤,是在嚴格的靈界的行政界律






                   法規範下來審核,合於公平正義及公理,





                   因果債務將要如何在這一世的生命中償





                   還,成為一個註定的命理讓人去兌現這個






                   債務,這是天理存在的意義;在此同時給





                   予重新做人的機會,也是靈界希望人在有





                   生命的時候,能夠有所澈悟!  !所以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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