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嗆浪集V03-合併
P. 93

權,是因為不瞭解越權的嚴重後果,隨著





               自己的本性而自由發揮,不知道自己犯





               規,沒有發現到自己是在越權。有些是因





               果習性使然,有些是不清楚本身的職權、






               職責所在,也有一些人是故意越權,有企





               圖的越權希望能擴自己的權,昇高自己的





               地位,但是越權的結果,往往是得到反效





               果。







                         在一個組織裡面,每個職位的職權、





               職責範圍都必須明確地以白紙黑字來註





               明。唯有如此才能減少因不清楚職權範圍









                                                          84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