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世輪迴中不同的軀殼,以償還不間斷的 因果債務。 換言之,人的肉身體只不過是 用來應付因果債的一個工具而已,重要的 是這不生不滅的靈魂未來的歸宿,早已在 我們這一生的所做所為中形成定數,在生 命結束時即蓋棺論定。因此再奢華的葬 禮,燃燒再多的金銀紙也無法改變來世的 宿命,人唯有在嚥下最後一口氣之前,願 意接受正確的道理,經由自我反省想通自 己的不足與錯誤,願意放掉一切的貪欲、 怨恨和執著,這比在死後請再多的人助唸 來得實際且有效。此外,為了讓死者能走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