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權;權不足以治則用勢,成了為政者必須 記取的訓誡。人性趨利,生而自私自利,難 以靠自身修養來矯正,必須依賴外在的力量 「法」,這就是法制。他以獨到的批判精 神,認識到社會如同萬物,吐故納新,新陳 代謝,才能保持生機。因此他吸取前人的法 治思想,商鞅的用法,申不害的用術,加上 慎到的用勢,構成融法、術、勢為一體的法 家思想體系。提出以名責罰,以法為本,以 術治下的「刑名法術」之學。認為君主要明 法、任術,應精通術數變化,使用各種方法 嗆浪集 第 14 輯 Page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