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負擔就是給孩子的最好禮物。但為人父母 者也不要認為自己的年紀大了,已到了退休 年齡,就將自己畢生積蓄交給子女打理,每 月向孩子索取零用錢,這種觀念千萬不能有。 父母可以預先設立遺囑,但在臨終之前不要 將名下的產業和銀行戶頭裡的儲蓄全部轉 到子女名下,以提防子女因不善理財,或出 現個人財務狀況而將父母畢生的儲蓄花盡 或將產業變賣,導致將來淪落到被子女遺棄、 露宿街頭的不幸下場。 嗆浪集第 17 輯 Page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