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為物質世界生活的代表之一,是因果修 行內部作業的一部份,但是再多的財富也無 法換得善修、道行、功德與福報,更不可能 解決所有的因果。凡人以為用金錢購買各種 高價的祭品、供品,祭拜或焚化給陰界神 明,討好行政神明就是功德,就能獲得庇 祐、眷顧並在物質世界討得方便;其實這些 行為是迷信並且無用的。此種做法已犯了賄 賂之實;但是,如能善用金錢建立更多修 煉、講佛法的道場,惠及更多的群衆投入實 際的修煉、修行行列,就會有功德與福報。 嗆浪集第 17 輯 Page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