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永無休止的轉世輪迴。 從法教的靈魂學可瞭解,人的陰體包含靈、 魂、魄、本四個部分,以下分別簡述靈、魂、 魄、本存在於人體的位置及其功能與作用: 1. 靈 是一種陰性(法性)的能量,存在人 的大腦和後腦的系統,主控人的思想、記 憶、言語及行動協調的一致性。 2. 魂 是一團陰性能量,在心的部位,代 表處事的心態,主宰人的道德、尊嚴、誠 信及做事負責的態度。魂是人生存在地球 嗆浪集 20 輯 Page 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