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使忽略了此恐怖疫情的影響性、忘卻正值 非常時期,而行徑仍然處於平時安逸的作 為,無形中可能製造或埋下危害因數。一旦 引發言論質疑或攻擊,波及法教、法家氣功 整體信譽、形象時,豈是個人所能承擔得 起?護法精神安在?由此,可檢討出兩個大 方向的失誤:一是沒有修到法家人物的習 性;二是沒有站在整體法教利益的立場來觀 看全域。 嗆浪集 27 輯 Page 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