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階修練者在修行方面一切的表態與學習 態度不應以個人的利益為優先;更不可滿足 於現階段所帶來的福利而不思積極修煉,修 行也顯得怠惰或諸多的藉口拒絕參與團隊 的活動、法壇中安排的課程,只具武修資格 而缺乏文修的內涵,衹能當修練者無法提昇 成為一位修行者;真正的修行者必須要能融 會貫通法學的各種內涵,掌握由經典文字形 成的義理解説、協助撰寫法教經典知識的文 稿形成有為法,另外,應自我推薦加入護法 團、行政理事會各部門推展及進行的團隊活 嗆浪集 28 輯 Page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