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教的責任就是教導在現時代修行的人,瞭 解戒律的規律性而能靈活地去運用,同時瞭 解它內在的層面,再配合上現代生活的情況 去辯證才能有應變的方法而不被困束。因為 隨著時代背景、環境、社會結構的不同,對 於許多事務的價值觀也不同,規律是否符合 時代所需,若沒有經歷、沒有試過,沒有經 過辯證,最終還是成為一個約束生命的規律 而永遠無法解開。所以修法者不可以自我封 鎖,而是要順應時代環境去改變、創新,若 是不好的、無法符合時代所需的觀念或行 嗆浪集 29 輯 Page 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