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練者通過當時在人世間努力修練、修行、 行道、渡人、歷練而形成自己的道行業績的 成就,這種累積而成的法性稱為「有為法」。 本尊的有為法也是如此,而且是一種已成為 佛的固定境界的有為法性。因為它已形成一 個定論,而且帶有那個古老時代的思想觀念、 待人處事、人際處理關係等產物,修練者如 果收取本尊的有為法,唯恐會墜入在固定的 境界中而無法改變,何況本尊的有為法歷經 了長久的時代差距,未必完全適合應用于現 時代,可能會和現時代社會、人們的思想、 嗆浪集 30 輯 Page 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