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庭接受封賜爵位和職位而不用再回到人 間。 5. 對教主、同修詆毀的修法者,曾經在法 教修煉一段時間,之後沒有再修煉,生前不 認同法教的道理與教義,或改去信仰別的宗 教,不尊師重道,對法教、教主及同修出現 詆毀行為。一旦去世後,修法者的本尊就會 在本尊界各界委派本尊的分身下來引渡靈 魂到天上法教佛法靈仙宗接受評估,本尊就 會將該靈魂的種子法收回,然後送祂回到中 陰界到冥界審判空間接受審判。 呛浪集 31 辑 Page 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