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護法精神 有護法精神者,以大局為重,有責任勇於踏 前一步,以生命之正火發揮正義之氣,以金 剛之火(木位) 法理情直指人心,讓對方知 道錯在那裡,配合以天王之火(水位) 的理 情法,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闡明組織發展 的大方向及大趨勢、達成此任務的重要性、 對組織及個人的好處,並鄭重提醒當事者五 行機制失控的行為,希望迷途者能夠懸崖勒 馬、回頭是岸、重回軌道,跟隨著組織的大 方向及步伐而行 (發揮化學作用)。當事者 呛浪集 31 辑 Page 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