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社會上的法則,厘清事件的前因後果,不 論是否認識對方或是深交,也不論事件的急 緩,絕不能跳過程式不依法處理,或是賣面 子爾給情面做出不符合章程的動作而留下 後患、手尾及處理不完的人情債。應按照所 立下的協議條件來做,嚴格把關,透明清楚 而不含糊,以避免將來的爭議與爭執,不但 造成精神、金錢上的損失,還吃力不討好, 賠了夫人又折兵。 金禪「傳佛法」 有了金英執法嚴明的經驗與歷練,形成了習 嗆浪集 32 輯 Page 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