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碰到錢不夠時就會逐漸延遲、少給,漸漸 的就拖著根本不給,結果老父老母晚年房子沒 有、錢也沒有,甚至被趕出家門,落得孤獨、 貧困、淒涼的窘況,包括父母與子女打官司想 奪回財產的新聞也屢見不鮮。 其實活著時不要急於先將錢財及產業分配給子 女,可預先立遺囑,一切的錢財及產業需等自 己往生後子女才能享用,對自己餘生才有保障, 子女們過年過節也願意回家團聚。同時錢財及 產業方面也要做到公平均分給子女們,避免人 死後上了天堂,子女們卻為了爭奪財產而對薄 嗆浪集 33 輯 Page 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