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家庭,能力和經濟水準亦各不相同,在 責任的分擔上需要很多的溝通和協商。若未 能有圓滿的方案共同負責,也要盡力完成自 己對父母的責任,不能棄父母於不顧。對父 母身後事包括財產繼承需遵照法律及父母 遺願,沒有埋怨、不貪圖非份,切勿為奪繼 承權引發相互傷害的悲劇。所以法教教導大 家要有老年規劃,注重養生及鍛練以保持身 體健康;金錢觀方面則主張晚年要能經濟獨 立,不形成子女的負擔;對於身後事包括繼 承權一定要預先妥善安排,不留手尾而引發 兒孫間的紛爭。 嗆浪集 34 輯 Page 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