譽。 法教的同修,假設還不願意學習或參與行 政組織、不想透過法教的大家庭,發揮團隊 精神,改造和提升自己、造就他人,為法教 做出貢獻;或是參加了組織,又不認真學習 和執行份內的工作,豈不是比雁群更不如? 五階 曾瑞明 嗆浪集 第 13 輯 Page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