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齊、整潔、各就各位、不退縮、不逃避、 不妥協、以理力爭,還需具備很強的觀察能 力,善於管理,懂得應用人才,任人唯賢, 依本份執行工作並盡責的將工作完成而不 居功。 因此,修行者除了要靈修,也要有文化、 道理、文教及行政觀念,假如修行者沒有修 養、沒有修為,不遵守行政條規,必然不會 被本尊界及靈界認同與接受,因為文教是法 量質的改善與提升,而行政修行有如開了一 嗆浪集 第 14 輯 Page 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