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是看中其專業能力,另一方面也是因為 A 公司的張先生與 B 公司的副董事長有私交 想敘敘舊,但既然是屬於兩家公司的公務交 流活動,最好的做法是在 B 公司發函之前, A 公司的張先生應該先向總經理報告,讓其 有心理準備並徵求同意,這樣即使 B 公司的 總經理沒有另外跟 A 公司總經聯繫溝通,但 因為張先生已經事先向總經理報告並獲得 首肯,當 B 公司發出邀請函時就明正言順, 自然不會發生上述令雙方相關人員不悅的 事情。 嗆浪集 26 期 Page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