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突破困境。修練修行者領悟了法學的新 知識之後要學會分享,有如天上靈界師公將 法學新知識傳承給教主之後,教主毫無保留 地的將這些新知識教導給同修們。 教主分 享得越多,得到的也越多,因為可以從法教 的新知識裡,不斷地印證、不斷地增加。因 此同修們要分享、要開口、要教導後進的同 修、身邊的親人及朋友,不分階層、不論年 齡,以不同的詞彙、語氣、比喻及講解方法, 有教無類的把道理分享出去,如此就會慢慢 地孕育出含有文教法的金口。領悟之後再將 嗆浪集 29 輯 Page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