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百萬,最後到 5、6 百萬,這就是因隨便所 造成的傷害,因為身為長官的沒有做好監督 的責任,而執行職務的人也疏忽了自己的職 責、職守,罔顧法律,認為錢在自己手上就 是可用的,沒有想到暫時借用,非法挪用公 款會觸犯法律。即使在挪用公款的時候想著 以後會補回去,事實上是不可能的,因為人 的野心使然。所以一開始只是暫時借用,在 食髓知味之後就欲罷不能,結果因為自己的 隨便,最後只能在牢獄中度過下半生。前述 的女財務長因為耳朵輕,輕信男友而去亂投 呛浪集 31 辑 Page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