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告你,進而出現審判的情形。當到了法院 時就不能找藉口或推卸責任說自己不知道、沒 有想到,那自己為什麼不在答應之前多想想? 或者換位思考,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假如不喜 歡有人這樣對待自己,那自己為什麼可以這樣 去對待別人呢!這是就是自私,沒有一種平衡、 互惠的心。法教雖然給了我們很多的規矩,但 並沒有要我們一字一句的去背誦,這些規矩告 訴我們的就是一個大原則,自己不喜歡的就不 要對著別人做,也就是不流自己的血也不流別 人的血這麼簡單。 嗆浪集 33 輯 Page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