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7 - 編 者 的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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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都各自有工作、有能力養活自己,不成






               為伸手將軍,同時也能減輕家庭其他成員的





               負擔,這也是對家庭的一種負責方式, 更 不





               會成為社會的負擔。












               子女事業有成,身為父母應引以為榮,但不





               應向孩子討功勞。如果子女每月主動貼補家





               用或給父母零用錢,當然是無可厚非,父母





               也會心感欣慰;但若子女能力有限,僅足夠






               養活自己時,則不勉強他們承擔奉養父母或





               接濟家庭的責任。反之,當子女有特別經濟









               呛浪集 31 辑                                                          Page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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