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4 - 編 者 的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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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規矩的部分,什麼事情可以做,什麼事情





            不可以做。譬如吃飯時要等到長輩到齊了並且





            開動了晚輩才能夠動筷,所以吃飯時不可以不





            尊重長輩,他還沒到,自己就先開始進食,又





            或者在吃飯時沒有規矩,把腳翹在椅子上,而





            吃菜的時候還挑東挑西,菜夾了覺得不好吃又





            放回去,這就是沒有規矩,這屬於比較小一點





            的範圍。而大一點的範圍就是前面所提到的法





            律,國之大法。國之大法是大到最高的領導人,





            小至平民百姓,每一個人都必須要遵守的律法。





            可是有些政治人物就是罔顧國法,若是國法裡





            面的條規與他的利益衝突的時候就會想方設法







            嗆浪集 33 輯                                                          Page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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