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去竄改,不經過立法機構,也不遵重各級機 構及民意,純粹只是利用自己的權柄去更改, 然後就宣佈執行,這就叫做人治。在上位者完 全沒有任何的法律概念,他生命裡面的魔性已 大過自己今世人性裡面的控制能力而出現的一 種失控行為。 至於理,理是什麼?就是有道德、有道理、有 理性,什麼事情都有一個理的存在。當看到兩 方起爭執時,不能光聽一方之言,而是要聽雙 方所講的道理在哪裡?錯在哪裡?誤解在哪裡? 理的意思就是要有一個道理,而這個道理裡面 嗆浪集 33 輯 Page 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