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9 - 編 者 的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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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觀念和行為,都是行善的表現。











            法教的行善並非指一般上金錢或財務的施捨,





            而是按自己的本份、能力,在修行有成的時候,





            用實際的行動去實踐,盡力將自己修得、悟得





            的佛法、知識、道理和心得,義無反顧、誠心





            誠意、不越權、不狂妄自大、不妖言惑眾的傳





            播分享給身邊的人,鼓勵他們來修。當人家理





            解並接受你所講的道理,願意跟隨你學習而有





            成長的時候才是正確、永恆而且有價值的善。





            這種善比金錢捐獻更有意義,因為這種善可讓





            對方分辨是非對錯,明白事理,以自立自主的







            嗆浪集 33 輯                                                          Page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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