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爭論,當然也為自己的政治生涯畫上 了句號。 以王清峰女士法務部長的立場,審核並 簽署死刑犯的執行令是她的工作責任之 一,必須在律法的條規下,根據流程將已 三審定讞的死刑犯正法,所以從一個公務 人員執行公務的角度,她沒有私人的立 場,可以在公開的場合鼓吹個人的政治信 念或宗教情懷,評論死刑的廢與存、對與 錯,將自己淩駕於律法之上,變相的以公 務之便,未經立法、立憲,從己之願廢除 死刑。 58